[自治區人才中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才服務中心關于開展2020下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位專業技術人員:
根據《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第40號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推薦評審認定辦法(試行)》(桂人社發〔2017〕3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職稱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5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20〕30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我辦2020下半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申報范圍、對象
符合廣西工程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條件的以下在職人員均可按規定申報:
1.在南寧市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公有制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2.人事檔案托管在廣西人才服務中心,在非公有制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3.人事檔案托管在廣西人才服務中心,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國有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
4.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專業技術人員在國家或自治區規定的過渡期內可以參加職稱評審。
5.除符合相關文件規定并按照審批程序辦理了延長退休年齡手續者以外,申報職稱時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得申報;取得職稱時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退休年齡的,所取得職稱不作為崗位聘任的依據。
(二)無職稱申報及破格申報
1.無職稱申報應符合自治區無職稱申報有關規定的條件和范圍。應按照《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推薦評審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35號)號文和《關于規范無職稱申報評審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職辦﹝2014﹞64號)號文規定的資歷年限和要求進行無職稱申報中初級職稱。
2.破格申報應符合工程系列破格條件要求。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
3.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須提供達到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相關條件的證明材料,經我辦審核同意后方可申報評審。
(三)申報條件。根據《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第40號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和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現將廣西工程各行業或專業評審條件中的學歷、資歷條件通知如下:
1.正常晉升
(1)中級
①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初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取得初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滿足以上學歷之一,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
②國家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按以下學歷、資歷要求申報:
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6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
(2)助理級
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技工院校中級工班畢業,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滿足以上學歷之一,獲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
(3)員級
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或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技工院校中級工班畢業,在工程技術崗位上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2.破格條件
(1)在企業或縣級以下事業單位工作,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可破學歷或資歷申報中級職稱。
(2)獲得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可以提前一年申報。
3.無職稱申報中初級職稱條件
(1)中級
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獲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獲得大專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9年以上;獲得中專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1年以上。
(2)初級
獲得本科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 獲得大專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獲得中專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
4.工程技術人才取得的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
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其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別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申報途徑和材料要求
(一)申報途徑
1.申報人的身份性質應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確定。廣西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其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
2.中直駐桂單位或外省駐桂企業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系統)統一渠道申報職稱,同一年度不得多種渠道申報。如選擇申報工程系列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才服務中心中初級評委會的,由該單位所屬的中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外省駐桂企業總公司(總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就駐桂單位申報渠道問題出具書面意見,并報我辦備案后方可申報。
3.除銀行、保險公司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外,申報人不得選擇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參評。
4.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在同一年度申報評審兩個以上同級別職稱。同一年度申報兩個以上同級別職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二)申報材料要求
1.個人信息。申報人按系統規定模塊如實填寫上傳材料,并對個人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承諾,簽署承諾書。因申報人上傳材料出現漏報、錯報或未在指定位置填報導致的后果,由申報人承擔。上傳的個人相片須為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因二寸證件照將用于電子證書制作,一旦確認無法修改,為不影響證書制作效果,請上傳高清、正規的近期二寸免冠彩照(證件照),不可使用生活照、半身照、自拍照、畢業證書照、二次照片掃描件等,如不按要求上傳相片而影響到電子證書的生成,由申報人承擔后果。申報人在個人申報系統中務必填寫準確無誤的手機號碼。
2.學歷證書材料。國有企事業單位參評人員學歷真實性由單位負責核實。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及自由職業參評人員,教育部學信網能夠查詢到學歷的不再提供學歷證書相關材料,由申請人所在或推薦單位根據學歷證書編號等信息在學信網上予以核實;教育部學信網不能夠查詢到學歷的需提供學歷證書、查檔材料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
學歷核查渠道:①普通高等教育學歷:學信網(www.chsi.com.cn);②中專學歷:廣西大學生就業服務中心(南寧市高新區總部路3號大學生創業基地4樓),電話:3839583;③技校學歷:廣西技工學校招生辦公室(星湖路北二里2-1號),電話:5858788;④境外學歷學位:廣西教師培訓中心(竹溪大道69號121號室)。⑤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
3.下一級職稱證書材料。下一級職稱證書通過在線審驗能夠實現查詢共享的,或其下一級職稱證書屬所申報評委會所在系列(行業、單位)頒發的,均不需要提供職稱證書材料,僅需提供職稱證書編號等查詢基本信息。如不符合上述情況,則應提供職稱證書材料。
在廣西區外或行業系統內取得的職稱證書,應按自治區職改辦專業技術資格推薦評審認定有關規定先辦理重新確認。
4.繼續教育材料。申報人員遞交申報材料前應完成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規定的2020年公需科目學習任務,詳情請登陸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查看(https://www.gxrczc.com/news/2829/)。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規定的公需科目申報時無需提供紙質證明,在職稱申報系統“繼續教育”欄目右上角點擊“數據獲取”,即可自動生成考試合格證明信息。
5.輔助材料。以下情形應提交相應輔助材料:
申報人身份證號碼應正確填寫,因申報人填寫錯誤導致共享數據及關聯材料無法查詢或印證的,由申報人自行承擔相應后果。對使用曾用名、身份證號碼非正常升位(變動),關聯的證明材料的(如學歷、職稱證書等)與填寫的身份證號不一致,應在申報材料中提供戶籍管理部門關于兩個姓名、身份證號碼屬于同一人的證明材料。
(三)實行職稱申報材料“清單制”。《工程系列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才服務中心中初級職稱量化等硬性條件申報材料清單》(詳見附件3)。
(四)論文著作要求
1.申報人提交的論文著作應為原件,符合《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17〕32號)要求,且必須是任現職以來所發表(如:初級申報中級,必須是取得初級職稱以后),任現職期間為完成學歷教育如取得本科、碩士等學歷或學位而發表的論文或著作、期刊校對文章清樣、電子版或錄用證明等均無效。
2.著作可以只上傳封面、目錄、內容提要及本人完成的主要章節等,在期刊發表的論文(掃描上傳到指定位置)必須同時附上該期刊封面、目錄、內容頁全文。
(五)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要求
從參加工作時填起,包括在不同時期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及所擔任的職務或職稱。
(六)業績成果要求
業績成果必須是申報人任現職以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取得的,內容主要包括項目、課題的名稱和工作內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況或效果(效益)、獲獎及專利情況等。填寫的每項業績成果原則上需要提供佐證資料。
(七)落實有關文件要求
1.建立決策咨詢類信息激勵機制。申報各系列職稱時,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單篇獲黨中央、國務院信息刊物采用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1篇,其中獲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批示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2篇;獲黨中央、國務院信息刊物綜合采用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0.5篇,其中獲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批示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1篇。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單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視為核心期刊1篇,其中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2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其他領導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1.5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信息刊物綜合采用的視為公開發表論文1篇,其中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1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其他領導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0.5篇。同一篇決策咨詢類信息被不同類別信息刊物采用,以及信息采用后獲得領導同志批示的,按最高標準計,不累計。以上規定的決策咨詢類信息不含部門信息刊物或專項工作信息。
2.實施關心關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激勵政策。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專業技術人員在職稱評聘中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優先申報、優先參評、優先聘任。疫情防控中的臨床救治情況、病案病例、診療方案、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成果、流行病學報告、病理報告、藥物疫苗研發情況、試劑監測設備產品研發應用情況、專業工作總結、心理治療和疏導案例等,均可作為晉升高一級職稱重要業績成果。可提前1年申報高一級職稱或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參加疫情防控經歷可視同為一年基層工作經歷、視為滿足2020年繼續教育學時。在申報晉升同系列高一級職稱時,論文不作硬性要求,可免予衛生系列高級職稱專業能力考試。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可開辟綠色通道,直接申報參加高一級職稱評審或考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參加新型檢測試劑、抗體藥物、疫苗、診療方案、病毒病源學和流行病學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關一線人員等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等,具體范圍由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行業實際研究確定。
其他行業參與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優先申報、優先參評,同等條件下予以傾斜。
三、審核推薦要求
(一)單位審核推薦
1.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進行申報審核,明確審核責任人,簽署承諾書,明確審核責任。
2.各單位應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經歷、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審核原件、核實真實性后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審核結果。屬于檔案托管的,所在單位和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所掌握申報材料情況,分別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并承擔相應責任。
3.各單位應對所有申報人員的申報情況、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評審表、學歷證書、現有職稱證書、業績成果獲獎證書及著作、論文等材料;公示完成后,如果申報人申報情況及申報材料發生變更的,各單位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補充公示。公示和補充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4.各單位應按規定組織審議并出具單位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對申報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績、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給予評價。各單位(部門)的審議推薦小組,一般由行政領導和專業技術人員5人或7人組成,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少于小組人數的三分之二,參加審議推薦小組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應具有相應及以上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
(二)職改部門審核審查
1.各級職改部門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等報送評委會評審。各級職改部門要加強對無職稱和破格申報的從嚴審核,無職稱申報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
2.各級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應通過社保數據共享核驗或向社保部門核實等方式,核驗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及自由職業等申報人員的身份及工作經歷。申報人工作經歷應與社保繳費記錄一致,民營企業和社會組織申報人員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社保繳費記錄,自由職業申報人員近6個月(不含申報當月)應不以任何單位名義繳納過社保。審查中發現申報人填寫工作經歷與社保繳費記錄不符,經核實為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各級評委會不予接收材料,并按有關規定查處。
3.經審核申報人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各級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應當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逾期未補充的,視為放棄申報。
四、申報評審程序
今年下半年我辦工程系列職稱評審繼續使用網絡版申報系統,申報人員登錄“中國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我是個人用戶”(https://www.gxrczc.com/splash)進行網上職稱填報。具體申報程序如下:
(一)個人填報
1.申報工程系列廣西區人才服務中心中、初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登陸“中國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https://www.gxrczc.com/splash)進入“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申報。申報人員應按照《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個人版用戶操作說明》(詳見附件1)完成信息填寫及材料報送。申報者需隨時關注系統審核反饋消息,如申報材料被退回,應及時根據反饋意見完善申報材料并再次上報。因申報者未能及時將各級職改部門或單位退回的申報材料完善后再次逐級上報,導致的后果由申報者個人承擔。
2.申報人應承諾所提交的申報材料真實有效,如有偽造學歷、資歷、業績成果,或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行為,本人承擔全部責任;所在單位應承諾申報人所提交的所有申報材料真實有效,并經公示無異議,如有弄虛作假,所在單位承擔主體責任。
報送我辦評審會請選擇:
工程系列中級:工程系列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才服務中心中級評委會
工程系列初級:工程系列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才服務中心初級評委會
(二)工作單位審核推薦
1.申報人所在單位(部門)人事職改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開展本單位(部門)申報審核工作。各單位(部門)應明確審查責任人,明確審核責任。
2.負責申報材料審核工作的申報者所在單位工作人員應按照《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單位版用戶操作說明》(詳見附件2)登陸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我是單位用戶”(https://www.gxrczc.com/splash)完成材料審核、審核推薦意見填寫及材料報送。
報送職改辦請選擇:廣西流動人員職稱改革辦公室
(三)職改辦審核。職改辦工作人員網上審核工作單位報送的申報材料并將審核意見反饋給申報單位及個人。
(四)網上交費
1.本次申報繼續采用網上交費。當申報材料顯示“初審通過”,請前往個人賬戶“費用記錄”頁面網上交費。若交費結束后顯示“未交費狀態”,說明交費未成功,請在交費規定時間內及時交費。
2.票據申領。若顯示“已交費”,說明交費成功,請自行在個人賬戶“費用記錄”頁面中選擇 “開發票”業務辦理,獲取電子票據。
五、時間安排
(一)評審材料提交時間
材料首次提交時間:2020年9月10日9:00-10月15日18:00
說明:材料首次提交時間是指工作單位審核并將材料首次報送成功至我辦的時間。逾期視為放棄本年度申報。
材料修改補充時間:2020年9月10日9:00-11月12日18:00
說明:材料修改補充時間是指由職改辦退回的材料,可由工作單位在11月12日前將修改后的材料再次報送至廣西流動人員職改辦的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二)繳費時間:
2020年9月10日9:00-11月15日18:00
注意:繳費成功才表示本次材料報送成功,逾期不繳費者視為放棄本次職稱申報。
六、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按照自治區物價局、區財政廳桂價費〔2006〕359號文件規定收取,即中級230元/人次,初級150元/人次,代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費50元/次。網上初審通過后一次性交清。
七、紀律要求
(一)職稱評審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大、敏感度高,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各級評委會要規范評審程序和嚴肅評審紀律,加強雙向激勵,建立健全倒查追責機制,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各級職改部門、評委會、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加強本領域范圍內的問題通報,問題通報情況作為評優評先的重要指標納入每年工作情況評估。單位提供虛假材料的,將失信情況書面通報并向社會公開。個人申報材料造假的,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嚴格落實黑名單制度,建立健全全區通用的失信平臺,實現全區數據共享。
(二)加大對惡意舉報的查處力度。單位或個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向評委會所在職改部門舉報,舉報材料應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對于虛假告發、惡意信訪、意圖陷害他人,經核查認定為誣告陷害行為的,按誣告陷害行為人身份和管理權限,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以上未盡事宜,應按照自治區現行有效的職稱政策執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將按新的政策執行。
通訊地址:廣西南寧市金洲路33號廣西人才大廈三樓301
郵編:530021
聯系電話:0771-5505013
附件:
1.《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個人版用戶操作說明》
2.《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單位版用戶操作說明》
3.《工程系列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才服務中心中初級職稱量化等硬性條件申報材料清單》
廣西流動人員職稱改革辦公室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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