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年度廣西工程系列民營企業副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來源:廣西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4-07-08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工作實際,現就做好2024年度廣西工程系列民營企業副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申報范圍、對象
在我區民營企業、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以下稱“用人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符合相應職稱評審條件的,可按規定申報職稱。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申報:
1.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在國家或自治區規定的過渡期內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除外。
2.已辦理離退休手續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按規定辦理了延長退休手續者除外。
3.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間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因違紀違法被有關部門立案審查調查的專業技術人員,或受到違紀違法處分處罰仍在處分處罰影響期內的專業技術人員。
5.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限的專業技術人員。
申報后出現上述情形的人員,其評審結果不予確認。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人員應符合擬評專業所屬行業(專業)副高級職稱評審條件。
(1)工程系列工程專業職稱評審條件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27號);
(2)工程系列住建行業職稱評審條件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住房城鄉建設行業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2〕35號);
(3)工程系列交通運輸行業職稱評審條件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交通行業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30號);
(4)工程系列自然資源行業職稱評審條件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自然資源行業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2〕28號);
(5)工程系列水利水電行業職稱評審條件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水利水電行業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29號);
(6)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職稱評審條件詳見《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19〕35號);
(7)工程系列廣播電視行業職稱評審條件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廣播電視行業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0〕46號);
(8)工程系列快遞行業職稱評審條件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快遞行業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2〕43號)。
評審條件中業績成果條件和論文、著作條件,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合并為成果多選菜單。
菜單一:滿足評審條件中業績成果條件和論文、著作條件。
菜單二:滿足部分但未完全滿足(指數量上)論文、著作條件的,在達到評審條件中業績成果條件的基礎上,再同時滿足其他業績成果條件1項,可視為具備業績成果條件和論文、著作條件。同一個業績成果不能重復使用。
2.通過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獲得與所申報專業相關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在申報工程系列職稱評審時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1次,工程類專業學位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關于對工程專業學位類別進行調整的通知》(學位〔2018〕7號)執行,具體包括:電子信息(代碼0854)、機械(代碼0855)、材料與化工(代碼0856)、資源與環境(代碼0857)、能源動力(代碼0858)、土木水利(代碼0859)、生物與醫藥(代碼0860)、交通運輸(代碼0861)8個專業學位類別,以及原工程專業學位類別(代碼0852),項目管理、物流工程、工業工程3個領域不在其內。
3.工程技術人才取得的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其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別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4.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12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5. 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區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人才直接評審高級職稱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規〔2023〕6號)文件規定直接申報高級職稱。有海外工作經歷的人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超過評審條件相應學歷資歷規定年限(初級中級職稱所需年限合并計算)2年以上的人員,可分別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十八條有關規定申報相應職稱。
6.關于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政策,待國家、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臺有關文件后按文件執行。
7.專業技術人才從事與原取得職稱系列不一致的專業技術工作的,在從事新的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后,可以按照現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進行職稱轉評。職稱轉評應當符合所申報職稱系列(專業)條件,資歷、年限、業績成果等可以從取得下一級職稱起算。
8.在自治區外(含中直駐桂單位、外省單位駐桂機構、部隊)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區后仍從事相同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原則上應按規定辦理重新確認后方可申報原系列上一級職稱。在自治區外取得職稱,不再從事原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不符合辦理職稱重新確認條件,由單位核實其原取得職稱的真實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報上一級職稱或轉評。職稱重新確認和職稱轉評,分別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有關規定執行。
9.參與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優先申報、優先參評,同等條件下予以傾斜。
10. 專業技術人員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評審一個同級別職稱。同一年度申報多個同級別職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二、申報途徑
(一)申報人員應結合身份性質、所屬行業,對照評審條件和網絡申報系統所列評委會及專業目錄,選擇所要申報的評委會及相應評審專業。廣西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所設評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民營企業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負責全區工程系列民營企業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
(二)申報人應通過其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除銀行、保險公司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外,申報人不得選擇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
(三)民營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才,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一條規定的途徑申報職稱。
(四)中直駐桂單位或外省單位駐桂分支機構(分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系統)統一渠道申報職稱。確需在我區參加職稱評審或委托我區代為評審的,由中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其他有權限的單位出具授權或委托函(模板見附件1),按照我區職稱評審有關要求申報評審。
三、申報程序及要求
職稱申報全程在“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網址:https://www.gxrczc.com/),具體申報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參閱網絡申報系統“幫助中心”。
(一)個人填報
申報人應當嚴格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十九條規定,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主要責任。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前須自行對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學術成果等材料進行檢查核實,并作出承諾。如缺少《廣西工程系列民營企業副高級職稱申報材料清單》(附件2)中標注“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項,申報材料不得提交單位審核推薦。經查有抄襲、剽竊、不當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論文代寫代發、虛假刊發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和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等規定處理。
申報人須隨時關注系統審核反饋消息,如申報材料被退回修改補充的,應及時根據反饋意見完善申報材料并再次逐級報送,逾期未報送的,視為放棄申報。
1.個人信息。
(1)個人基本信息。申報人應填寫準確無誤的手機號碼。個人相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
(2)特殊選項勾選:結合個人申報情況,對成果多選菜單、特殊申報人員(高技能人才、參加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雙定向”職稱申報的人員、直接申報人員、破格申報人員)等特殊選項進行勾選。
(3)學歷。學歷信息在申報系統中通過系統數據共享獲取。如未能通過系統數據共享獲取的,需填寫學歷信息并將學歷原件、查檔材料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等材料掃描上傳。
(4)下一級職稱證書。經在線審驗或評審數據歸集的下一級職稱證書信息在申報系統中通過系統數據共享獲取。如未能通過系統數據共享獲取的,申請人應盡快完成職稱證書在線審驗。
工程領域職業資格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在申報系統中未能通過系統數據獲取的,需填寫證書信息并將證書原件、查驗證明等材料掃描上傳。有多個資格證書信息的,勾選一個資格證書作為申報資格。
(5)繼續教育。
申報工程系列住房城鄉建設行業職稱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前應同時完成2024年度公需科目學習考試任務以及2023年度繼續教育學習。根據相關要求,2023年度繼續教育總學時不低于90學時,其中專業課目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申報人員應通過“廣西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平臺”(網址:https://jxjy.gxcic.net:9092/)進行2023年度繼續教育學時信息登記、審驗,并將平臺生成的住建行業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時登記證明(附件3)下載后上傳至申報系統(5-2行業內繼續教育欄目)。
申報工程系列其他行業(專業)職稱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前應完成2024年度公需科目學習考試任務。2023年度繼續教育(含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學時完成情況,作為推薦參評的重要參考條件。
公需科目學習請登錄“廣西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ptce.gx12333.net/)。完成學習和考試后,在申報系統中通過系統數據共享獲取(5-1當年度公需課目欄目),無需上傳附件。
(6)工作簡歷。從參加工作起至今的工作經歷,包括開始時間、截止時間、工作單位、職務等,并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列。
(7)社保。社保信息在申報系統中通過系統數據共享獲取。民營企業申報人員原則上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對于6個月內有工作單位變動的,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和證明材料。審查中發現申報人工作經歷與養老保險繳費記錄不符,經核實為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接收材料,進入評審結果公示期或取得職稱的,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查處。
2.評審主要材料。
(1)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填寫申報人取得中級職稱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按其重要程度的降序填列,并在系統內選擇符合對應的評審條件項。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必須符合評審條件中“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條件”要求,原則上需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包括項目起始時間、項目內容、本人任何職等。
(2)業績成果。填寫申報人取得中級職稱以來所取得的業績成果,最多可上傳20條,按其重要程度的降序填列,并在系統內選擇符合對應的評審條件項。業績成果必須符合評審條件中“業績成果條件”要求,原則上需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包括項目、課題的名稱和工作內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況或效果(效益)、獲獎及專利情況等。
(3)學術成果。按照本通知所列“一、申報范圍、對象和條件”之“(二)申報條件”第1條選擇成果菜單,填寫申報人取得中級職稱以來所取得的學術成果(不含期間為完成學歷教育或獲取學位而發表的論文或著作),最多可上傳7條,按其重要程度的降序填列,并在系統內選擇符合對應的評審條件項。學術成果原則上需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在期刊發表的論文須同時附上期刊封面、目錄、版權頁、全文等,如有被專業學術平臺收錄,可附上網站收錄的截圖;專著需提供封面、版權頁、目錄及內容提要或本人完成的主要章節等,可附上國家版本數據中心的查詢截圖;技術工作報告等需提供工作實踐相關材料、采納單位書面評價和認可等。對等待期的論文發表材料,可憑用稿通知先行申報,并于10月底前將論文公開發表的材料按規定程序補充報送至評委會所在職改辦。
申報系統中已設置學術風險預警功能,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數據庫,與申報人提交的刊物自動對比,標記風險刊物。申報人應根據提示自行核驗并提供核驗相關材料。經查有抄襲、剽竊、不當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論文代寫代發、虛假刊發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和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等規定處理。
根據自治區職改辦有關決策咨詢類信息激勵機制,申報職稱時,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折算論文情況,以自治區黨委信息綜合值班室或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處出具的采用告知單為依據,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的證明不予認可。
(4)推廣代表性成果制度。申報者應從本人遞交的申報材料中選取標注一項體現專業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作為專家評審的重要考量指標。
3.輔助材料。
特殊情形應提交相應輔助材料,需同一單位出具的證明應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直接申報人員應提供符合直接申報條件或相應資歷年限的證明材料。破格申報以及使用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的申報人員,申報人應填寫《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附件4),并提供達到破格申報條件的證明材料,連同申報材料一并提交審核,經評委會所在職改辦審核同意后方可評審。
(2)申報材料所用姓名或身份證號碼(如學歷、職稱證書等)與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不一致的,應提供戶口簿本人信息頁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等相關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應根據評委會要求提供相關輔助材料。
(二)審核推薦
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各級職改部門通過網絡申報系統對申報人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推薦。
1.單位審核推薦。
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條規定的審核審議、單位內部公示、單位推薦等程序及要求進行審核推薦。
(1)單位審核。
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好推薦申報主體責任,加大對申報人員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審查力度,明確審核責任人,簽署承諾書,落實審核責任。要加強對學術成果的審查核驗,加大對標記風險刊物的審核力度。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材料,由審核推薦單位審核原件并核實真實性后,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審核結果。
(2)審議。
申報人所在單位成立職稱審議推薦小組,負責對符合評審條件的申報人進行審議。審議推薦小組一般由單位領導和專業技術人才組成,不少于5人,其中專業技術人才不得少于2/3。審議推薦小組的專業技術人才應具有相應級別以上職稱。審議推薦可以邀請外單位專家或委托外單位進行。
對申報高級職稱人員,在審議前應采取答辯等方式進行考評,并在申報系統中填寫答辯意見。審議推薦小組進行審議后,在申報系統中下載模板并據實填寫審議推薦意見。審議推薦意見應對申報人的德才表現、學術技術水平、業績成果、考評情況等方面給予評價,明確是否同意推薦。
(3)單位內部公示。
對擬推薦對象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材料包括:推薦對象名冊(姓名、學歷、現有職稱及取得時間、申報資格名稱、申報專業)、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及論文、著作等。
(4)單位推薦。
對審議通過且公示無異議的申報人出具單位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對申報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績、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給予評價,明確是否同意推薦。
2.主管部門審核。
單位主管部門要按權限對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的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3.職改部門審核。
各級職改部門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單位推薦意見不明確或不予推薦等申報材料報送評委會評審。各級職改部門要加強對直接申報和破格申報情形的審核,直接申報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經審核,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確補正材料的內容和時限要求。逾期未補充的,視為放棄申報。未按規定時間或程序上報申報材料的,不予受理。
四、時間安排
(一)申報審核
階 段 | 開始時間 | 截止時間 |
個人申報及所在單位審核推薦 | 7月8日9:00 | 8月28日17:00 |
各級職改辦、區直主管部門審核推薦 | 7月8日9:00 | 9月5日17:00 |
修改補充材料 | 7月8日9:00 | 9月27日17:00 |
1.申報人所在單位須在8月28日17時前報送至各級職改辦或區直主管部門審核。逾期未報的視為放棄申報。
2.修改補充材料的須在9月27日17時前完成逐級報送,逾期未報送至評委會所在職改辦的,不予受理。
(二)組織評審及公示
2024年10—11月為評審、復核及二次公示階段。評審完成后將在廣西企業聯合網(網址:http://www.gxec.org.cn/)進行二次公示。
(三)結果確認及批復
2024年12月,對公示無異議的進行確認結果。高級職稱評審結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級職稱業務線上辦理和評審結果確認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職辦〔2020〕113號)等文件要求報自治區職改辦,有關批復根據評審結果確認文件進行,并在廣西企業聯合網公開。
(四)職稱證書核發
職稱電子證書可在“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廣西人社”App、“廣西人社服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查閱下載。評審表可在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查閱下載。
五、評審收費
(一)評審收費標準:按照自治區物價局、區財政廳桂價費〔2006〕359 號文件規定收取,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收費380元/人次。
(二)收費方式和時間:網上繳費。材料初審通過后,在申報系統按信息提示進行繳費。繳費時間截止至2024年10月9日17時。繳費成功表示本次材料報送成功。逾期未繳費者視為放棄本次職稱申報。
(三)票據發放。評審費票據為增值稅電子發票,如需開具發票的,可打開網址https://www.wjx.cn/vm/QrZw2ci.aspx或用微信掃描以下二維碼填寫開票信息。票據開具時間預計為網上繳費結束1個月后,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25日。
六、紀律要求
(一)完善職稱評審誠信體系。一是加強誠信檔案庫建設。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完善全區職稱誠信檔案庫有關事項的通知》(桂職辦〔2022〕66號)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誠信檔案庫建設,在職稱工作中發現并認定失信行為的,應及時錄入全區職稱誠信檔案庫管理系統。二是加大學術不端查處懲戒力度。加強學術成果的審查力度,及時共享論文的核查方法、途徑等,統一審查標準,樹立風清氣正、公平公正的申報氛圍。
(二)嚴肅職稱評審工作紀律。申報人、申報人所在單位和推薦單位、評委會組建單位、評審專家及職稱評審辦事機構工作人員違反相關規定的,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八章有關規定處理。
七、其他相關事宜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自治區職改管理部門現行有效政策執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規定執行。
通訊地址:南寧市青秀區天桃路24號天桃大廈3樓302室;
評審政策咨詢電話:0771-2801178、2803381;
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技術支持電話:0771-5507957。
附件:
附件2:廣西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工程系列中、初級職稱申報材料清單.doc
廣西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
2024年7月5日
恒心助職評,全力佐英才!
咨詢熱線:0771-5862701、18978862530 韋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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